揭秘晚年陈伯达不为人知的生活
在1981年判决后不久,陈伯达获准保外就医。所以,陈伯达的晚年,不是在秦城监狱里服刑,而是在北京东郊一套三室一厅的民宅中,与儿子、儿媳、孙子一起生活,安享天伦之乐,直至1989年9月20日去世。
1980年11月20日,七十六岁的陈伯达在聚光灯的照耀下,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。沉寂多年的他,成为众多的照相机、电影摄影机、电视摄像机镜头聚焦之点。通过报纸、电视、广播,人们得知他被押上最高法庭的被告席,第一个直觉式的反应是:“哦,陈伯达还活着!”
被告席上站着十名被告,陈伯达排在第五个,即江青、张春桥、姚文元、王洪文、陈伯达、黄永胜、吴法宪、李作鹏、邱会作、江腾蛟。在十名被告中,最年轻的是王洪文,四十五岁;最年长的,便是陈伯达。那九名被告都是自己走上被告席,而陈伯达则是由两名法警左右挟扶,步入法庭。
他的中式棉袄外,罩了一件旧的咔叽绿军装,戴着一副老式深色边框的眼镜,看上去目光呆滞。虽然步履蹒跚,头脑还算清楚。
经过审判,1981年1月25日,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宣布:“判处被告人陈伯达有期徒刑十八年。”